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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政策 1.原则上不设立省级代理商。
2.代理区域以地级市为单位,加盟者可申请一个地级市为代理区域,每个地级
市设立一到二家代理商。
3.主要从其资金实力、经营范围、经营规模、商业信誉、行业经验、分
销网络、组织管理状况等方面对代理商进行考察。
4.加盟者与欧福·中国集团签订正式合同后方可获得代理权。
♦ 代理权限 1.代理商有权独立、自主地发展下属分销网络,但必须将下属分销商的资料呈
欧福·中国集团备案。
2.代理权在未经欧福·中国集团许可下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。
♦ 销售支持 1.欧福·中国集团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代理商培训,以使代理商熟练掌握欧福的技术、管理、营销、服务模式。
2.向代理商提供各类营销运营指导手册和技术培训资料。
3.欧福·中国集团分销经理不定期地至代理商营业场所指导运营。
4.积极支持代理商在区域内开展的推广活动。
5.向代理商按时、按量、按质供应产品。代理商从欧福·中国集团购进产品之后,如因质量问题或产品品种组合问题,可向欧福·中国集团调换货品。
6.合同期满后,若代理商在合同期内直接从欧福·中国集团购进的产品尚未销售完,可根据《加盟代理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退款。
7.定期更新内部CRM系统,促进代理商的信息交流。
8.根据代理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产品采购总量,按照《加盟代理》予以奖励。
9.根据代理商销售业绩设立月度、季度奖励。
♦ 加盟流程 第一:填写并提交加盟申请表。
第二:确认代理资格,接收欧福给您提供的产品资料、营销资料。
第三:欧福·中国集团分销经理与您洽谈经销合作事宜。
第四:确定首期采购意向, 签署代理协议。
第五:接受欧福·中国集团市场、技术及营销系统培训。
第六:树立样板工程,拓宽市场份额。